居家看護一般是指為生活完全或部分不能自理,必須依賴他人的失能老年人群提供生活護理、康復護理、精神慰藉、社會交往和臨終關懷的綜合性服務。它有兩個突出特點:第一,它不是臨時性的,不像病人住進醫院、康復後可以出院的服務。居家看護是長期的、持續性的,因此稱為長期照護。